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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工程系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意见
200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,为使毕业生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离校,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,现将我系2008届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离校手续办理
1、集中办理时间:2008年6月24日(星期二)上午8:30-11:10;下午14:40-17:30。地点:第二食堂二楼大厅。
学生应准备好方凳、电话机、电脑托盘、宿舍钥匙等备查,交清所欠费用。
2、逾期按离校清单指定地点到各部门办理。
二、毕业证、就业报到证领取
1、6月24日起,凭手续完整的离校清单到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(领取时需本人签字,未经授权,一般不得代领)。离校清单同时交辅导员保存。
2、有下列情况的毕业生:(1)相关费用未缴清者;(2)贷款学生未签署贷款还款确认书者。
凭手续齐全的离校清单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新校区二食堂二楼)领取报到证;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(学业未达到毕业规定者除外)。
3、“专升本”、“录取研究生”、“西部计划”的毕业生不参加派遣,无就业报到证。
4、毕业证、报到证务必妥善保管。
三、户口、档案关系转移
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不得自带档案。
1、已签署就业协议有明确工作单位的,户口按上级规定迁至单位所在地(自带),档案同时寄达。(部分城市户口不准入的例外)。
2、其他无明确工作单位的,户口一般应转回生源地(自带),档案寄达当地人事局或教育局,这有利于本人今后婚姻家庭、生育计划、子女户口安置,当地公务员考试、经济适用房购买、工龄计算、职称评定,以及今后可能的工作变动带来的户口、档案流转等。
3、须本市人才中心托管的,可自行携带相关证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(淮河路,市党员电教中心七楼)办理。
4、户口迁移手续办理:凭报到证到院保卫处(系部楼一楼)拿户口底册,到市石城路派出所(幸福村)办理。户口迁移证要妥善保管,并及时到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。
5、特殊情况可申请委托学院保管,但须到院就业指导中心(二食堂二楼)签订相应协议。
四、党、团组织关系转移
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,到系党总支办理相关手续。
学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,到系团总支办公室办理。
五、毕业生改派
2008年7月25日-2010年5月底,学生可从学院就业网页通知栏下载改派表,按要求填写、办理相关手续,由毕业生本人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,地址:合肥市宣城路103号,电话:0551-2866545)自行办理。
六、南京钢铁公司报到事宜
8月1-2日报到,生活用品公司提供,行李不需自带。(具体通知另发)
七、江苏淮钢集团报到事宜
7月10日报到,自带生活用品。
其他用人单位报到事宜,请毕业生按用人单位要求进行。
八、毕业生工作单位已确定的,请及时(最迟8月15日前)将就业证明函办理完整(内容填写、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、本人签字等),送给或寄给辅导员,以便学校及时统计同学们的就业信息,掌握同学们的工作状况。同时,也为国家宏观就业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。
九、为了同学们今后联系方便,特将有关电话告知如下:
机械工程系:0562-5882094、5882095
学生处(就业、档案):0562-5881972、2812292
保卫处(户籍管理):0562-5881901
祝全体毕业生工作顺利,一路顺风!
2008.6.20 |